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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报讯(记者 王小兵)为落实《中共苏州市委关于推进“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上作出引领示范的意见》《全市政法机关落实“四敢”要求 保障“企业敢干”十项具体举措》,昨天,苏州市中级法院发布司法服务保障“企业敢干”18项举措。

本次发布的18项举措立足审判职能,旨在努力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帮助各类市场主体解决难题、稳定预期、提振信心。

依法严厉打击涉企侵财犯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和劳动争议虚假诉讼,坚决维护企业及经营者人身财产权益。

加强企业司法保护力度,提振市场主体干事创业信心。坚决贯彻罪刑法定、宽严相济等刑事政策,持续强化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有效助力市场主体稳企复产,依法服务保障稳企复产,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营造审慎宽容的市场环境。

优化司法服务保障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服务保障企业创新创造和企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有效降低涉诉企业解纷成本,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健全涉诉企业信用修复长效机制。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深化五庭协同联动机制,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合规指引工作,优化司法服务保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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