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播 家在苏州 微博 微信
首页 要闻 民生 社会 理论 时评 文体 教育 旅游 图闻 专题 工业园区

□杨 仲

近日,第五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名单出炉。张家港市锦丰镇、常熟市常福街道、相城区渭塘镇等10个乡镇(街道),张家港市杨舍镇南新村、太仓市沙溪镇中荷村、昆山市千灯镇吴桥村等16个村(社区)上榜。截至目前,太仓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常熟市5个地区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市56个乡镇(街道)、64个村(社区)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不管城市还是乡村都要把优美的生态环境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其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就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特征之一。

乡村是人与自然连接的最前沿,对于生活在那里的群众而言,天蓝、山绿、水清不仅构成他们宜居生活中的美好,这些生态资源也是让他们致富的自然资本。如今,广袤的乡村成为越来越多都市人休闲放松的首选之地,乡村游受青睐最被看重的就是它的生态优势。因此,不论基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本身的要求,还是基于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的需要,擦亮乡村生态环境底色都是必然要求。

在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还有不少缺要补,乡村产业发展的绿色转型也还在进行中,这个时候需要一些好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先行先试并脱颖而出,通过示范创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紧扣国家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目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这样可以加快推动苏州乡村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我们乐见越来越多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能在全国、全省打榜。

作为“探路者”,苏州要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上作出引领示范,作为“江南鱼米之乡”,苏州要尽显江南水乡生态魅力,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作示范引领,美丽乡村建设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最佳载体,要对照更高要求进一步推动苏州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添生态获得感、宜居幸福感,让生态资产增值。

声明:所有来源为“苏州日报”、“姑苏晚报”、“城市商报”和“苏州新闻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树山早茶开采
添绿长江
走进春光里
春景美如画
桥下空间大变身
走进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