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发布虚假房源还收看房费
2025-04-17 15:33
来源:姑苏晚报
责任编辑:高琴
字号:

本报记者 蒋祖华

春季招工潮来临,大量求职者的涌入让房屋租赁市场也随之火热起来。租房需求的提高,也让一些中介动起了歪脑筋。近期,不少市民反映,租房时遇到了租房中介“先收费再看房”“发布房源信息与实际不符”等现象,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租客投诉:

不交钱就不让看房

3月,彭先生来到苏州高新区沙金桥附近工作。他在网上浏览租房信息时,一则信息让他眼前一亮。

“近地铁口,独立卫生间,一室一厅900元/月。”彭先生看了看地点,觉得离自己工作地方很近,价格也实惠,于是添加了对方微信想要租下来。聊天中,对方与彭先生约定到中介门店碰头,然后带他去看房子。

没想到的是,彭先生到现场后了解到的情况完全不一样。“到店里有人问了我的需求,登记我的联系方式,还问我要290元‘信息费’。”现场没碰到对接人,还被告知看房要先交钱,彭先生表示担忧。“他们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完全对不上,还要先收钱才能带我去看房,我担心被骗,于是没交钱,马上离开了。”彭先生说。

彭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4月初,市民姜女士在抖音平台上看中了相城区湖沁花园的一套房子,室内装修干净,价格便宜,她在后台私信客服,准备看房。对方却提出,看房前需要先交290元“委托费”。姜女士租房心切,担心好房源“手慢无”,在与客服确认看房不满意的情况下可退一半费用后,支付了290元。

然而到了现场,姜女士发现实际情况与网上发布的房源信息严重不符。“本来说好的是整租有电梯,现场却是合租无电梯。”随后,姜女士将情况向12345平台反映,她认为这是中介故意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吸引流量,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忙协调,要求对方退还“委托费”。

中介门店:

收费名目繁多却拒退

一会儿是“信息费”,一会儿是“委托费”,这290元到底是什么费?4月14日,根据彭先生提供的地址,记者来到姑苏区晶耀科创产业园,找到了这家名为“同城租房”的门店。门店不大,面积有10平方米左右,只有两个工位和一名工作人员。

据了解,这家“同城租房”与“58同城”并没有什么关系,主要业务是在闲鱼、安居客、赶集直招、58同城等平台发布房源信息。“我们这边是房东直租,就是房租‘押一付一’,没有中介费。”记者在现场没有看到房源信息,也没有相关价格表。工作人员的信息登记本上登记了十多条租房者信息,上面写着租房地址、价格、中介人的称呼。“这边是租房公司,登记信息和电话后,房东大概五六分钟会给你打电话的,然后这边看房前是有个服务费290元,先交钱才能看房,我们开收据出合同。”该工作人员说。

没看房就要先收费,如果“货不对板”怎么办?记者问:“房源信息包真吗?如果不满意这钱能不能退?”对方却回答“退不了”。“我们这里只是做客户信息登记,那些图片都是他(房东)提供的,可能用了‘广角、美颜’。不过如果你看得不满意,可以换,一直看到你满意为止。”

此外,记者通过走访还发现,中介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现象较为普遍。在抖音、闲鱼等平台上的房源信息五花八门,“房东直租”“近地铁口”“便宜好房”等关键词吸引租房者眼球。

记者点开其中一条,“整租,莲花新村六区一居室,近斜塘老街,人工智能”,帖子中显示“租金月付,800元/月”。然而记者发私信询问房源时,却被推荐了其他房源。“有类似的,但800元的不是这种,是合租单间。”对方发来一段视频,视频中的房子设施老旧,与其所说的类似相差甚远。

律师:

消费者有权要求退看房费

租房中介通过发布虚假信息引流,看房前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是否合法?对此,苏报96466公益律师服务团副团长单位、上海中联(苏州)律师事务所郭倩律师表示,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房产中介服务收费应遵循自愿委托、服务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不得强制、欺骗、诱导委托人接受服务并收费。“正规的租房中介通常在促成租赁交易后才收取中介费。看房前收取服务费缺乏合理的服务内容和依据,明显违反了这一原则。”

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如果经营者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可能构成虚假宣传或欺诈。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租房中介通过低价租金、精美图片吸引看房,并收取看房费,但中介实际提供的房源与宣传严重不符,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看房费,并且要求赔偿损失。”

郭倩律师提醒,对于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屋,租客应仔细甄别,不可盲目相信网络上的租房信息。正规中介仅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收取佣金,看房前消费者应谨慎缴纳“信息服务费”“委托费”“带看费”等费用,同时留存交易凭证、聊天记录、合同等信息资料,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

声明:所有来源为“苏州日报”、“姑苏晚报”、“城市商报”和“苏州新闻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