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妊娠剧吐也是病
2008年04月28日 00:00:00 来源: 姑苏晚报 浏览量: 字号:〖 大 中 小〗
结婚三年的任女士如今已停经70多天,这使她欣喜若狂,这对她来说是多么的不易。但她没有想到接踵而来的恶心呕吐等妊娠反应使她难以忍受。早晨及饭后反复发作,甚至进食喝水也会呕吐,人也渐渐地消瘦了,常常是一会全身发冷、一会是大汗淋漓,还出现了发烧的症状。苏州圣爱医院专家根据任女士出现的临床症状,通过妇科检查才确诊为妊娠恶阻。
专家指出,妊娠期母血处于高凝状态,血浆纤维蛋白原比非妊娠期增高,凝血因子Ⅶ、Ⅷ、Ⅸ、Ⅹ均显著增高。从孕期内分泌变化来看,孕期肾上腺皮质增厚,束状带充血。有关专家提出,这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与子宫及胎盘缺血、胎盘梗塞、血管痉挛等因素有关,而妊娠剧吐作为前者的各种形态之一,多发于第一孕季内。因为胎盘绒毛可产生一种不寻常的物质,进入母血在孕体内进行激惹,从而引起新陈代谢应答,形成全身适应综合征CTAS的结果。
孕妇在妊娠早期时,常有择食、食欲减退、轻度恶心和呕吐,妊娠10-12周后一般自然消失,不影响健康。如果妊娠后呕吐频繁,出现严重的恶心呕吐,不能进食,以致引起脱水及酸中毒者,这就称为妊娠剧吐。严重者肝、肾功能受损,危及孕妇生命。妊娠剧吐的发生与血中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水平急剧上升及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有关,常见于神经系统功能不稳定或精神紧张型孕妇。多在妊娠6-12周左右出现,妊娠3个月后症状逐渐好转、消失。出现妊娠剧吐的症状应尽早找医生治疗,同时孕妇在治疗期间一定要尽量调整自己的精神状态,多食营养丰富、易消化的食物和水果,做到少吃多餐。治疗用药应考虑孕妇禁忌症,决不可盲目用药。如经治疗后,呕吐仍不止,并且体温升高,脉搏加快,出现黄疸,则需考虑中止妊娠。
(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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