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大彬在法庭上受审
晏大彬,重庆市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2008年8月1日,晏大彬因犯受贿罪被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全部赃款。法院审理认定,晏大彬的受贿总额达到2226万元,相当于当地年均财政总收入的20%。
9月1日,在重庆市检察院组织拍摄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片里,晏大彬进行了现身说法。
初交“朋友”,失衡的私欲在膨胀
2000年巫山长江大桥开工建设,我受命担任长江大桥建设办公室主任,手握大桥建设招投标大权。一时间,问候和祝福的电话经久不断,有的人甚至慕名跑到我的办公室和我寒暄,他们的目的就是想承揽工程。说实话,我对那些一夜暴富的工程老板很有成见,觉得他们有了钱后就变得飘飘然,所以最初对那些老板们确实存有一丝戒心。
2001年9月,长江大桥建设进入主桥安装阶段,我主持进行了钢结构制造招投标工作。招标结束后,我带队对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在川东一家企业,我们受到他们高规格的接待,上万元的宴席、价值不菲的礼品,还有周到细致的娱乐活动,参建方费尽心思的安排让我傻了眼。我当时就想,按照工资消费,我恐怕一辈子都不敢有这样的奢侈。但转念一想,这些老板凭什么这样一掷千金?失衡的心理油然而生。
当然,我的情绪变化没能逃脱他们的眼睛,临走前他们硬是塞给我一个装有2万元的信封。真正要收钱时,我的心怦怦直跳,赶忙推让。对方一个人却咬着耳朵对我说:“这点钱算是您的交通补助费,只有你我知道,您怕什么?”一番半推半就之后,我收下了第一笔贿金。
他们没有白花钱,后来在我的关照下承揽了大桥建设工程。
滥交“朋友”,权力下的利益链在拉长
2001年10月,我升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官大了,权重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对我更是趋之若鹜。
周某是重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