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要面对的现实是,既然一切已无法挽回,那么就不能一错再错,我把她当成自己的恋人,决定和她厮守终生。
自那天后,她在我这儿住了一个星期,才回到她的住处。
那天早晨,她在卧室里让我出去等她,她说要给我写封信。我拗不过她,只好在门外等她。
当我拿着她的信时,被信中的内容惊呆了。
原来,她现在的住所,根本就不是她租来的房子,她也根本没在什么证券公司工作,而是一个香港有妇之夫所包的“二奶”!
惊怒中的我,有一种被人欺骗后的耻辱感,我恨不得一拳把她打倒在地。可是看到她泪流满面的样子,我还是忍住怒火,问她究竟是怎么回事。
1992年,她告别父亲(从小失去母亲)和哥哥,从河南来到深圳,当时举目无亲的她靠打工生活。
她和同去的姐妹们合租了一间房子,她和姐妹们住一楼,房东住在二楼。这个房东就是后来成为包她的香港男人。
她说,他比她大20岁,但对她很好,他的家在香港,但每周都会回来照顾他的房子,后来因为她的缘故,他才经常住在这里。
她声泪俱下地对我说:“我也不想成为人家的附属品,我也想找到自己的爱,我想彻底摆脱他!可是我说和他断绝来往后,他就去赌博,输钱后从我这儿借走了4万元钱,其中有2万是我从大哥那儿借来的,如果我不把钱要回来,我不是白白赔了青春又赔钱了吗?”
我被她的处境所打动,对她说,只要你能和他断绝来往,我等着你。
那天,我终于忍不住,去了她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