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保护和传承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苏州市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办法》、《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命名与资助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市文广新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第一批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在个人申请、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审核、相关行业协会和市直属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相关专家对各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议。专家评审会和评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其掌握技能情况、代表性、传承能力等进行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通过两轮评审,产生了第一批苏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现将第一批114名苏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2008年6月14日—— 20日)。
已被国家、省命名的20位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自然认定为第一批苏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有关人员名单不再进行公示。
苏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网站也同时进行公示,网址为:http://www.wgj.suzhou.gov.cn/
异议受理单位:苏州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管理办公室
通讯地址:苏州市公园路38号
邮政编码:215006
联系电话:65116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