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未涉及资本运作及改制风波
备受关注的古井集团前董事长王效金案,于7月24日在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现场,除四川省君乐酒厂李宗义的行贿事实外,王效金承认大部分受贿情节,表示并无异议。
2007年4月,王效金被双规,随后古井集团及其子公司多名高管被相关部门调查,演变成古井窝案,目前涉案的11人均已过堂,且分别获刑。检察机关指控王效金的罪名均为受贿罪,行贿人多达20人,共计非法受贿人民币508万元、美元67万余元、港币5万元。但此前颇受关注的委托理财造成古井集团巨额损失,以及饱受争议的古井改制都未曾涉及。
与供应商的16年“金钱友谊”
王效金最早一笔受贿发生在1991年,当时,四川省君乐酒厂向古井酒厂供应浓香型散酒,为巩固业务关系,君乐酒厂厂长李宗义来到王效金的办公室,送给王效金人民币5万元。
从1991年到2006年的16年间,在王效金的帮助下,该酒厂一直向古井集团供应散酒,价值约1.7亿元。
1993年中秋节前,李宗义为感谢王效金在君乐酒厂向古井酒厂供应散酒数量、价格以及货款回笼等方面的支持,先后7次送给王效金的人民币66万元、美元1万元。
1999年3月,古井集团即将转型生产酱香型白酒,全国春季糖酒交易会上,王效金将这一信息透露给李宗义,并告诉他,仅选定一家酱香型散酒供应商。在王效金的帮助下,四川君乐酒厂被定为古井酒厂酱香型散酒的唯一供应商。为了感谢王效金的关照,李宗义送给王效金20万元。
从1998年5月开始,两人约定每吨散酒王效金提成500元。2005年6月,因为原材料上涨,李提出,散酒价格上涨2200元/吨,而王的提成增加至2000元。从1998年到2006年12月,王效金累计提取的好处费共计55万余美元。
因为王效金之子供职于荷兰银行,有完成存款任务指标,王效金找李宗义将这笔钱存入该银行,但户名仍然是李宗义。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