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为中外投资者提供更好环境 反对利用优势地位推行垄断行为
素有“经济宪法”之誉的反垄断法,在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表决通过11个月后,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旨在保护公平竞争的反垄断法,涵盖了市场经济中几类主要的垄断行为,对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都规定了界定方式和处罚措施。同时,对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也明确予以禁止。
执法机构浮出水面
按照反垄断法规定,中国将实行“二元”执法体制:即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具体执法由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来进行。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俗称“三定”方案),反垄断法执法机构的面纱终被揭开,初见端倪。其中明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反垄断职责为: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根据上述职责在国家工商总局内设立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承担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等。
据一些媒体披露,国家发改委将专司反垄断法规定的“价格垄断”审查,商务部将成立专门的司局级单位,负责“经营者集中”的审查。
更有利于中国吸引外资
反垄断法规定,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涉及国家安全的,应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和国家安全两种审查。这一规定被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