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上调终于尘埃落定,而同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被取消。
业内专家认为,出口退税政策按既定方向调整,起到调节出口的杠杆效应,既要扶持一些企业的出口,又要抑制“两高一资”行业的出口。
而这次对纺织产品的调整,不会对纺织服装行业产生实质性影响,只是让一些企业的日子稍微好过了一点;由于外部需求减缓的影响,纺织服装景气下滑趋势难掩。
调整幅度、范围低于预期
本次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的上调在幅度和范围方面均低于不少业内人士的预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7月31日发布通知,将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2008年8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而此前有市场传闻,“纺织品出口退税率将上调2个百分点至13%、服装出口退税率上调4个百分点至15%。此外,粘胶纤维出口退税率也将会出现巨幅调整,由目前的5%上调至15%。”
而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本次上调2个百分点对于纺织服装行业来说,难以产生实质性影响。银河证券研究员马莉对记者表示,上调2个百分点只是部分抵消了行业内人民币升值和成本上升的压力而已,从企业层面来讲,只是让一些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日子稍微好过一些。
据悉,2007年国内纺织服装的出口总额为1679亿美元,2007年1-11月份,纺织全行业利润总额为1063亿元。据马莉测算,如果按今年后5个月纺织服装出口同比增长10%计算,出口退税率上调仅让行业利润总额增加80亿元(即使企业有较强议价能力),这对于行业无法产生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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