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邵群)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疗救助下月将实施。门诊医费自付部分,每一结算年度在2000元限额内将按70%%补助。社保中心紧急提醒,医疗救助登记26日截止,持社会救助证者需至户籍所在地社区,抓紧办理登记手续。
市区统筹范围内,按规定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正常享受相关待遇,并持各类社会救助证件的,方能享受社会医疗救助。昨天,社保中心救助科负责人透露,平江、沧浪、金阊、高新区持各类社会救助证人员近1.3万人。截至目前,参保名单比对成功的万余人,尚有3000余人未及时登记或比对未成功,需要在26日前抓紧办理手续。
凡办妥手续的,持本人医保就医证卡和社会救助证件,在本市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律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疗费。记者了解到,在市区救助(公惠)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结付规定的费用,按规定予以结付的同时,自付部分可由医疗救助资金按比例予以补助。这名负责人介绍,居民医保、学生医保参保人员中的救助对象,每一结算年度发生的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超出封顶线以上的自付部分,还可由医疗救助资金按95%%补助。需要提醒的是,每年1-12月自付医疗费用扣除已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后,超过规定金额标准的,还可享受年度医疗救助金。
下月起,市区救助(公惠)医疗机构将增至13家,除市立医院北区、五院、广济医院、精神病康复医院、苏大附属儿童医院外,新增附二院、木渎人民医院、相城人民医院、工业园区娄葑医院、高新区枫桥人民医院、吴门桥街道润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留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