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3月31日挂牌成立。其管辖范围为工业园区中新合作区、娄葑镇、唯亭镇、跨塘镇、胜浦镇,面积260平方公里,人口23万。园区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执行庭、立案庭、行政办公室等5个机构。园区法院所有办案法官第一学历均为法律本科,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在读法律硕士3人。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创一流业绩,建一流法院”的宗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司法为民”,全面推进法院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法院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法官职业化、法院现代化建设,努力为苏州工业园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
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的重大合作项目,从1994年成立至今,工业园区区域经济以年均45%的速度快速增长,外商投资总额达235亿美元,世界500强企业已有88家落户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的成立,不仅可以更好地履行各项审判职能,同时也为工业园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司法环境,进一步完善工业园区的司法服务体系。
--围绕公正与效率,精简机构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组建成立之初,就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精简高效”为原则,简化机构设置,创新后勤管理机制,后勤工作社会化,打造高素质、高效率的法院队伍,使法院行政管理体制符合现代审判工作之需要。
--围绕职业化改革,推行法官职业化、法院现代建设
作为苏州市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园区法院把法官职业化、法院现代化建设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提高法官任职标准,提升法官的职业化地位,以法官为中心,确定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以院长、党组书记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