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江苏省劳动保障厅通报了全省第二季度就业、劳动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对口援助地震灾区就业等方面的情况,并就眼下劳动者普遍关心的高温费发放、一线职工工资增长、裁员监测等问题,做出了回应和解释。
室外工作高温费不低于640元
据了解,去年江苏省调整后的高温费发放标准是: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共发4个月,即64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共发4个月,即520元。这些费用列入企业成本,并准予税前扣除。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发放标准,肯定不低于上述水平。
按照规定,高温期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需加班的,事先应与工会和职工协商,不得强制加班;加班时应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保证职工充分休息;并且,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安排怀孕的女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等。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工资。
企业不按规定涨工资将曝光
6月初,江苏省发布本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具体为:(一)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二)企业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8%;(三)企业工资增长下线5%。
但仍有不少企业利润大增,而普通职工的工资却不涨或涨不到位。对这样的企业,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半年我省将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保障机制,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对于那些不执行全省工资指导线、只增利润不涨工资的企业,将向社会公开曝光。
如果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企业,其职工工资收入连续超过预警线,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