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谷雨 杨晋 通讯员 王利群)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出台《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经济服务企业的意见》,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提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等12条措施,旨在帮助企业解难题、渡难关,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这12条新措施分别是:1、建立普遍走访与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帮助企业克服困难;2、放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3、提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降低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用工成本;4、充分发挥创业引导性资金的效应,加大对创业人员的扶持力度;5、下调医疗、工伤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6、用好用足“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增强服务企业的能力;7、改进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行政审批,让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灵活用工;8、配合支持实施企业调整举措,积极稳妥地做好职工分流安置服务工作;9、积极支持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工作,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和减免技能鉴定费;10、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以减少或避免违法成本。11、完善就业社保经办服务体系,提高办事效能;12、切实规范劳动保障行政行为,为企业运行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的外部环境。
记者了解到,目前许多中小企业最大的困难莫过于资金短缺,为了解决企业普遍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在这次出台的12条新措施中,就明确规定了实行对小额担保贷款放宽的政策:对一些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同时将贷款上限由现行的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与此同时,还提高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降低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用工成本。
据悉,对商贸、服务型企业和公益性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