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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残疾人就业保障
2008年07月14日 00:00:00 来源:姑苏晚报 浏览量: 字号:〖
  

王文伟: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处副处长

王永林:沧浪区人大代表、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职业介绍所所长

    本报记者 钟巍 李婷 实习生 吴心怡 杨京欣

    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 《残疾人保障法》正式施行。这部新修订的法律中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昨天上午,市残联教育就业处副处长王文伟、市残联职业介绍所所长王永林应晚报邀请,通过晚报热线96466与近20位读者进行了两个小时的接听交流。

    热线择录

    欲调岗位无法胜任该怎么办

    卫女士询问:我儿子是一名听力残疾人,这两年一直在一家卖场内做一些内勤工作,前阶段卖场人事部的人找到他,要让他去做收银员。他听力差,感觉没法胜任这样的工作。请问该怎么办?

    王文伟: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应当本着因人而异的原则,根据残疾员工不同的残疾情况,提供合适的岗位,不应当强人所难,比如智力残疾者,适合做一些简单重复的劳动。像你儿子听力有障碍去做收银员明显是不合适的。鉴于这种情况,你们可以再主动找企业的人事部门沟通一下,把想法表达出来。如果仍有困难,也可以由我们残联帮助协调解决。

    视残者求职屡遭拒怎么办

    王女士:我是一名低视力残疾人,一直在为找工作发愁, 去面试过几家公司,但都因视力问题而被拒绝。请问低视力残疾人究竟适合什么样的工作?

    王文伟:目前,一般单位对视力残疾者招收的确实并不多,但近几年发展起来的盲人按摩机构是视力残疾者就业的一个重要方向。苏州市残联每年都会进行一期盲人按摩的培训班,合格者发放资质证书,可以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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