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职工享受年休假的天数
解答: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问题:单位申报08年缴费基数的流程
解答:
1.缴费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自带U盘到社保经办机构拷贝申报程序。
2.缴费单位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经职工本人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拷有申报程序文件的U盘一起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并同时附报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问题: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
解答: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文件依据:劳社部发[200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