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女职工生育费用如何结付?
解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女职工定点医院生育所发生的以上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与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定额结付,特需服务与自费费用由个人与医院直接结付。
问题:市区范围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解答:
一、办理范围
在本市市区统筹范围内(不包括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流动办理转移手续的参保职工。
二、报送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转出单位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
三、办理程序
1.职工于流动当月底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并打印本结息年度已实现的缴费记录明细清单后,在《转移单》上盖章。
四、注意事项
1.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2.职工办理转移手续前,须先由原单位办理人员减少手续。
3.《转移单》由职工妥善保管,续保时报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时请职工仔细阅读背面的《社会保险缴费接续通知书》,及时办理续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