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邵群实习生 许学建)2008届毕业生落户时间敲定:8月1日起。昨天,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醒,毕业生落实工作后,由单位统一至中心窗口办理报到,然后才能与单位签劳动合同。
毕业后未就业且未办理户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苏州籍(市区)毕业生,由本人持省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 (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办理返籍落户及待业登记手续。毕业后未就业且户口、档案仍保留在原就读高校的非苏州籍2008届本科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延长至2010年6月30日。
需要提醒的是,本省师范类毕业生到教育系统就业的,可直接至教育部门报到。外省师范类及非师范类来苏州教育系统从教,可先到中心报到,再转至教育局。另外,市办中专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原件)、就业协议书及户籍证明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发《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