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方方 大秋 邹强 实习记者 宣蕾 摄影小蒋
明明说好住三星的,结果却住了一个“准三星”标准的酒店;明明说好玩五个景点的,结果只玩了三四个景点;说是纯玩团,结果却被强迫购物了……
出门旅游,图的就是一个开心。如果旅途中遇到什么憋屈事,那不成了“花钱找罪受”?昨天下午,商报举办了一场“旅游维权咨询会”,我们请来商报律师团成员:江苏苏州立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蒋勇伟律师,以及该所苏辀律师,还有苏州市旅游局质监所专家陈金茂,来为你解开闷在心里的一个个困惑。下面你所看到的维权故事ABC,比如“火车飞机误点算谁的责任?”“买到伪劣产品怎么办?”“旅游意外险是送的吗?”等等,也许立马就能派上用场,也许等到下一次要旅游时,你才会恍然大悟——以前在商报看过的“别人的故事”,现在我知道怎么处理啦。呵呵,你心里明白了,就是我们最大的安慰。毕竟,出门旅游懂点法,保护你自己别人也宰不到!
板块一 仔细签好合同维权要凭证据
旅游意外险是送的吗?
“读者咨询”王先生问:我和儿子最近想去浙西大峡谷,看了一下苏州某旅行社的网站,但这家旅行社没有给我们送旅游意外保险。此前,我在网上看到国家旅游局颁布的 《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其中第二章第四条规定:“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必须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而且,苏州另外一家旅行社同线路同报价,他们是包含 “旅游意外保险”的,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律师解答”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旅行社必须要向游客奉送旅游意外险,国务院《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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