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管有明
现在,到社区要求盖章出证明的越来越多了,办准生证、购房、公证、子女上学等等,都会到社区要求证明。然而,许多社区在面对居民来盖章开证明的要求时,常常面临“两难”的尴尬境地:盖吧,居民的这些情况社区真的不知道,万一盖了章出了问题谁负责?不盖吧,许多事离了这纸证明还真就办不成。为这事,真还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伤了和气。很多时候,有些社区不得不采取一个变通的办法,盖章但只证明对方是社区居民,因为其它的他们实在证明不了。
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原来由单位盖章证明的事现在都转移到社区来了。但是,社区对居民的约束力实在不能与原来的单位相比,许多事社区想证明也证明不了;更何况,一切正处在转型期,社区实在也搞不明白什么情况下,哪些事应该由他们来证明,什么情况下他们手里的印章才能盖下去。
外公外婆去世也要社区证明?
张老先生已是一位七八十岁的老人了,原先住在新庄社区。前两年,他去了附近的一家敬老院,原先居住的房子给了自己的儿子张某。前段时间,张某想把房子卖掉,相关部门要求他到社区盖个图章,证明一下他的母亲和外公外婆都去世了,他的父亲同意卖房。于是,他拿着申请来到社区。
张某的父亲在敬老院,他同意不同意卖房还容易了解。社区工作人员很快找到了张老先生了解了情况。可是,张老先生岳父岳母已经死亡的证明就难开了。张老先生说,两位老人在他结婚前就双双去世了,现在拿不出任何证明,社区也无从调查。后在张某的再三请求之下,社区只好请张老先生写了一张情况说明。随后,社区才在这张纸上写下了“张老先生是本社区居民,特此证明”。社区主任对记者说,他们这样做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变通一下。严格地说,这张证明其实没有证明啥。
实在无法盖章有人拍碎玻璃
王女士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