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闻网讯(记者 陈俊夷 通讯员 杜衡)从2008年7月起,家住狮山街道万枫小区的陈阿根变成一个正式的城里人了:从本月起,他每月都将领取不低于550元的退休金。(因办理手续,具体发放要到8月份。)
随着《高新区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和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实施,高新区像陈阿根一样选择了“并轨”的首批被征地农民都可以和城里人一样领取退休工资。至此,高新区从教育、就业、社保到退休等方面,形成了壮有所为、老有所养、失有所靠、病有所医、弱有所助、少有所学的社会保障网络,13.5万名被征地农民“完整进城”,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完全一样的待遇。
四个年龄段全面“并轨”
高新区被征地农民共13.5万人,其中绝大部分已享受征地保养待遇,而且这一待遇标准始终领先苏州大市。但由于近年城镇退休职工养老金标准大幅提高,征地保养待遇标准与前者差距越来越明显。为使全区征地农民在达法定退休年龄后能享受城镇职工退休养老待遇,经周密调研,高新区财政一次性拿出16亿元实施《高新区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和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这条规定将征地农民分为4个年龄段(征地时实际年龄),并以不同方式全面向市民“并轨”:凡16周岁以下人员。他们具备较强的学习和将来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对他们实施“教育并轨”;年龄在16-35(女性)、45(男性)周岁人员。他们正值就业创业黄金年龄,高新区创造良好的条件让他们能与城市居民一样正常就业、创业,对他们实施的主要为“就(创)业并轨”。同时通过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引导走“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之路。年龄在36-55周岁的女性、46-60周岁的男性。他们具备一定劳动能力,但能力较差、技能单一,又年龄偏大,最需要考虑的是“退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