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行
根据2007年苏州市政府102号令,从今年9月开始推行“大学生医保”,届时在苏的大学生均可享受医疗保险。
在苏15万大学生享有医保,这与年初上海50万学生实现医保全覆盖不谋而合:遥想十年前,医疗保险刚起步始,唯有城镇企业参保职工才有医疗保险,到前几年针对无工作的退休市民和残疾市民的居民医疗保险、少儿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农保”、再到外来务工人员 “刷卡看病”……这一路走来,我市社会保险的脚步可谓步步夯实,直至这次在苏大学生均可享受医疗保险,真正实现了“全民医保”,实现了社保体系的全覆盖。
然而这次“大学生”医保政策的意义还不止于此。当下,我们苏州的各项事业突飞猛进,人均GDP已经突破10000美元,数字虽然是枯燥的,可数字也最能说明问题,率先小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公平的社会,而公平是社会主义的一个核心价值取向,整合好各种社会关系,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而具体就大学生“医保”来说,此政策未出台前,“工、农、商”等各阶层已都有自己的医疗保险,可唯有这个“学”字还始终处在“尴尬的真空”:大学生属于成人且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不能享受少儿医疗保险。可同时,又因在读的身份,不能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如此这般,一个社会所起码应该具备的公平且不讲,“苏州创造”如何创造?创新型城市如何打造?苏州大学生“医保”新政,并且非但是惠及苏州籍大学生,更涵盖在苏学习的许许多多外地大学生,从而全面营造和产生我市人才的叠加和累进效应——全面打造创新型城市,首先全面打造一个各方面吸引人才来此的 “高地”政策市。
然而,犹如许多政策的推行,也需要一个推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