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五年来,在苏州古建筑保护走向社会化、市场化的道路上,仍是步履艰难。苏州的古建保护要真正走上社会化运行的轨道,还要迈过四道坎:原居民搬迁难、古建保护资金缺口大、土地出让金居高不下、土地出让金居高不下。古民居交易手续烦。古城苏州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就是千年积淀下来的深厚的文化底蕴。投资抢修古民居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在统一认识的前提下,勇于突破原有的思维程式,有针对性地解决古建保护所面临的四道坎。对古民居内的居民搬迁,应参照政府实事工程项目政策实施搬迁,政府要加大投资力度,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多渠道地吸收民间资本投入到古民居的保护和维修上来,重新制定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开辟古民居交易的绿色通道。
新世纪以来,苏州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古建筑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了苏州的古建筑保护要“产权多元化、抢修保护工作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的三个原则,制定了“十一五”期间的古建抢修目标并分期实施。
古建筑中占主要地位的古民居绝大部分产权是由房管部门所有的直管公房。包括文保、控保建筑,市区总计还有100万平方米左右的古民居,由于建国近60年来各种政治、社会和经济的原因,在古建保护上欠债太多,积重难返。近四五年来,在苏州古建筑保护走向社会化、市场化的道路上,仍是步履艰难。
前几年媒体报道过,山塘雕花楼和葑湄草堂作为民营资本保护修复古建筑的典型案例。但当时的搬迁成本较低,现在时过境迁,城内的房价已涨了两倍——在古建保护中如果要搬迁原居民,恢复原貌,则高房价引起的搬迁成本大幅度提高。照目前的拆迁政策,民营资本投资古建筑时搬迁成本难包干,搬迁时间难控制,这些因素往往使投资者望而却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