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牧童微语 / 圆桌观察员
“十四五”规划中,浙江率先“升格”——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时隔三个多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迅速出炉。
熟悉改革开放史的朋友都知道,系统性的大改革往往选择“先试点、再推广”的模式。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在不断“做大蛋糕”的同时,更要重视“分好蛋糕”。如何“分好蛋糕”,中央选择了浙江作为试点。
作为浙江近邻、杭州的“天堂”兄弟,苏州心怀的其实还不光是羡慕。
美丽的邻家女孩
为什么是浙江?
首先,浙江整体产业发达,富裕程度较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万元,高于全国60%。更可贵的是,在均衡城乡发展上,浙江的表现很优异: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1.96,远低于全国的2.56;浙江最高最低地市居民收入倍差为1.67,是全国唯一一个所有设区市居民收入都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而且,近年来,浙江在科技创新、社会治理、绿色发展等方面的探索也走在全国前列。
因此,按照中央的说法,选择将浙江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可以在浙江已有成功实践的基础上,探索破解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
苏州应该不止羡慕
欣赏着“邻家女孩”的美,又能看到怎样一个苏州?
2020年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0966元、全国第三,人均GDP15.82万元、全国第四。苏州去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74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1.889:1,按照国家、省统计口径,苏州已经没有贫困人口和薄弱村。无论是可支配收入还是城乡居民收入比,与浙江主要城市的差距都不大,这是其一。
其二,比照“邻家女孩”,苏州要怎么干?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承载着民众对社会主义的最美好想像。苏州已经用实践印证了邓小平同志“小康构想”,正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美窗口”,自然可以用时代的高光照亮自己的美。

截止2020年底,苏州100个村集体经济年稳定性收入村均达444万元,人均年稳定性收入1379元。
苏州要突破最强地级市的局限、全方位比肩省会城市甚至直辖市,一方面离不开自上而下适当调整苏州享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获得更多的先行先试权、更大的行政资源配置权;另一方面还是自下而上、办好自己的事,积极探索根据市场及发展需要配置资源的方式方法,创新突破行政层级的制约。
一句话,对标探索共同富裕,既是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民众高品质生活的重要课题的主动应答,也是苏州提升影响、放大能级的快捷通道。
破解城乡循环的“镇”解
苏州城镇常住人口占比为81.7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3万人,在乡村从事农林牧渔业人员约18.65万人,换句话说,纯农业人口或者说传统意义的农民可能只有18.6万人。
经过多年的城镇化均衡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苏州乡村居住人口可以“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大城市病”相对少一些,美丽乡村相对多一些,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相对高一些。

苏州太湖湿地国家公园。 李伟林 摄
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苏州的县域经济举世闻名,四个县级市常年占据百强县前十强,各区也是百强区的佼佼者。同时,在全国百强镇中苏州占23席、7个镇入选全国十强镇。
打破“地级市”思维,就是要对自己高看一眼、更狠一些,将镇放到县域层面来打造,在强镇兴村过程中,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带动居民增收致富。自2011年开始经历国家、省、市三轮试点,已经有14个镇实现了强镇扩权,同时有十多个开发区与强镇推行区镇合一管理模式,提升了经济实力、发展了民生事业。
传统的工业强镇、经济发达镇,要用好开发区的赋能带动效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巩固特色产业竞争力,提升产城融合发展水平。比如,常住人口超50万的盛泽镇,完全应该按照小城市标准建设,统筹空间布局,强化综合服务能力,使农民就地城镇化、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老乡富才是真的富
去年苏州农村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约占6成,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占比约3成,与浙江全省整体水平相当,但和排名靠前的城市有相当差距。农民的增收致富离不开个体经济、第三产业发展的蓬勃发展,也有赖于传统集体经济的复兴。

苏州整合村镇劳动力农机资源,逐步将本地农村劳动力培育成新型职业农民。
“养鸡养猪不如养城里人”的玩笑话,藏着浙江农民增收的密码。苏州立足特色农业、乡村民宿为基本元素,打造集创意农业、休闲度假、文化传播、旅游观光、农耕体验等农文旅融合为一体的共享农庄(乡村民宿),也在贡献着苏州的增收经验。
今年一季度,苏州市共享农庄接待游客206万人次,总收入1.39亿元,为农民提供了房屋租赁、旅游接待、农产品销售等多方面收入。同时,用好62个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一批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土专家、田秀才、能工巧匠、外来和尚创业创新,开掘出新的收入来源。
早在2018年,中央就提出: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去年苏州村均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达到1053万元,涌现出张家港永联村、吴中区天平村可支配收入超亿元的强村,农民股份分红收入超过30亿。但有三分之二的行政村集体经济处于“被平均”状态,可支配收入低于平均水平,年经营性收入低于400万元的则有85个。
怎么办?村集体经济发展绝不能再重复“村村点火、家家冒烟”的散乱状态,也不能停留于物业经济、粗放投资的低端形态。
要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与国有经济、社会资本融合发展,还要涉足电商平台、研发设计、养生养老等新的高的业态,形成新时代的“一村一品”。崇明岛的“生态+”就可以好好借鉴,依托良好的自然环境、人文底蕴,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
结清三农建设“欠账”
为推动经济社会的工业化、城镇化,土地、劳动力、资金长期廉价的流向城市,农业农村发展步伐跟不上节奏,“一条腿长、一条腿短”问题比较突出。
浙江在2003年开展的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定位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龙头工程、统筹城乡兴“三农”的有效抓手,18年间力度不减、重心不偏,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超过2000亿元,造就万千美丽乡村,为产业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打下了坚实基础。

新型职业农民李志峰正在采摘蓝莓。他承包的100亩地,种上了猕猴桃、脆梨、蓝莓等10多种经济作物,年收入达300多万元。苏州市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工作,目前已有5235名农民获得了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苏州在打造宜居宜业农村方面也下了不小功夫,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市域三年整治任务提前销号,昆山市、太仓市等地也都入选国务院的相关表彰激励名单。近期土地出让金划归税收部门征收引发广泛关注,政策的本义可能是中央强化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一步。去年出台的意见明确要求,到“十四五”期末,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以省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要达50%以上,期待顶层设计为乡村振兴带来巨量的源头活水。
“农电”虽然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大量村级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责任还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据了解由于这方面支出压力较大,光某个区就有55个村无法实现收支相抵。所幸,昆山以村集体经济政经分开改革为抓手,在理顺权责关系后,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保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正常运行,减轻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障了农民获得均等优质的公共服务。
苏州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接轨的职业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低保、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三大并轨”,去年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1045元/月,特困人员生活救助标准提高为1463元/月,保障标准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但对于18.6万的农业从业人员事实上还无法享受到公平的社会保障。
由于农业个体经营特性、农民弱势地位,参加的居民社保相较职工社保,无法获得组织补助,天然缺乏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公积金保障;待遇标准与参加职工社保市民有较大差距,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农业从业人员每月可获得500元左右的待遇,这个数字,与本地职工养老金980元、上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1100元,差距不小。
城乡各有其美,人人皆有回不去的田园、老家。通向现代化的道路并不平坦,城乡路基高低错落。优秀的筑路工,把这条路修得笔挺通达,更把“美”写在大地上。

编辑: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