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 |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校企该怎么做?
2023-08-29 05:51
来源:苏州日报
责任编辑:姚丽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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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必旺

■校企合作双方要有足够强的耐心和足够长的心理预期;合作双方要正确认识实验室成果与产业化要求之间的鸿沟;“门当户对”的合作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的关键因素。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从科学到技术、从技术到产品、从产品到企业、从企业到市场、从市场到行业的全链条系列发展过程,也是支撑一个国家引领经济长期稳定和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与前提。中国拥有目前世界上最庞大的科技研发队伍,培养了数量众多的理工科学生,国家科研经费投入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发表的科研论文数量在很多领域已超越美国位居世界首位。但遗憾的是,中国的产业化技术基础和能力还比较薄弱, 与庞大的科研队伍和丰富的科研成果极不匹配,很多关键技术和核心材料长期受制于人,科技成果转化的短板和不足仍十分突出。如何有效破解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增强产业核心技术竞争力,已成为当前中国由大变强亟待解决的重大难题。

转化效率低,找症结更要找对策

所谓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是指把科研院所在实验室取得的研究成果,转化成为市场上可用的产品或用于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某些实际问题。实验室科研只是解决一个点的科研创新问题,主要依靠科研人员的个人灵感或独特想法,然后通过实验手段证明后,就可以发表文章。但科技成果转化,往往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原材料供应、中试放大、生产成本、经济效益、人员管理、资金、市场和营销等多环节、多领域,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没有考虑周全或没有解决好,都会导致成果转化失败。因此,科技成果的转化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普遍难题,中国的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更是远远低于发达国家。

很多人把中国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归因:一是整体环境比较浮躁,而科创需要极大的耐心,转化周期往往以十年计;二是政策环境不健全、不完善,如唯论文至上的评价体系,驱动科技人员以追求论文数量和刊物档次为目标,导致绝大多数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三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高风险高投入的科技成果无法得到强有力的保护;四是增值税政策不利于高科技产业发展;五是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产权归属法律滞后;六是产业链不完善,与高科技产品相关的配套设备和材料严重匮乏。

路径探讨,举一隅能否以三隅反

科技成果要想成功转化,既要有科学发明的研究创新能力,又要有产业化的承载运营能力。即使在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研发资金丰厚、优秀技术人才聚集、产业化环境良好,其研发项目十有八九也是以失败而告终,无法成功转化为商业化的产品。相对而言,中国科研和技术创新的主体,以及国家科技计划承担的主体都是科研院所和大学,而承载产业化的企业无论是技术研发投入还是自主创新能力非常薄弱,且科技人才严重缺乏。这种高校与企业科研能力的巨大差异,是影响中国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远低于发达国家的主要原因之一。

中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科技成果转化方式主要包括6种: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实际操作中,主要通过两种渠道实现双方的合作:一种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即“A+B”模式,院所把技术转让给企业,企业负责产业化,院所负责做研发;另一种是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下海创业,科学家自己组建团队具体实施。这两种模式风险系数其实都很高,会面临各自不同的巨大挑战。

先看第一种合作渠道。科研院所与企业双方合作共建,高校的科研能力和企业的产业化经验能够在各自熟悉的领域充分施展,好处是强强联合,取长补短,这也是绝大多数科技成果转化走的路子,在中国,却经常“兵走麦城”。原因何在呢?

一是信息不对称。高校和企业之间需求“失联”,高校找不到愿意且能够承接技术的企业,企业也找不到能解决实际问题的高校科研人员。在美国,企业本身就有很多高端科研人员,对科研院所在各自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非常关注,一旦高校有科技突破,企业会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很多大企业平时与高校关系密切,对感兴趣的教授给予资金支持,既保持科研黏合度,也有利于未来招聘人才。

二是认知有差异。高校老师认为自己千辛万苦研发出的技术是决定成果转化的核心,往往会高估实验室科研成果的分量,低估企业投入的价值和所承担的风险;企业则恰恰相反。企业与高校在评判标准上的认知差异,必然导致在利益分配上难以达成一致或存在隐患,这也是合作难以为继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高校和企业也有一个共同点,都会低估产业化的难度,一方面是企业会高估高校科研人员产业化能力,主观上以为科研院所技术是成熟的,只要“拿来主义”就能产生效益,根本没有意识到从实验室“小样”到车间规模化生产,根本就不是一个量级的差距,也不存在转化的必然性,对转化难度缺乏足够的认知,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没有心理准备,一旦遇到障碍,缺乏预判和应对能力。

三是诚信待完善。由于国内诚信和规范化体系不够健全,高校老师会担心一旦技术转给企业,企业会不守信用;而企业更是患得患失,一方面担心花大代价买来的技术不好用、不能用,不能产生效益;另一方面即使成功了,还要担心技术泄露出去造成前期投资的巨大损失。

四是企业承接能力不足。中国大部分工业企业发展历程短,且大多是基于改革开放以来凭借低技术门槛的加工业起步,经营重心更偏重于市场推广,研发人员少,技术积累不够,创新意识薄弱,研发投入偏低。同时企业本身缺乏高水平的技术人员,既没有能力评估从实验室科研成果转化成具体产品的可行性,自身也没有一支足够的技术力量支持科研成果转化,完全依赖科研院所作技术支撑;而科研院所又缺乏产业化经验,因此很容易导致合作项目失败。

正是由于看到走第一条路有着太多失败的案例,部分高校科研人员尝试着走第二条路,即科学家自己去创业。这里也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全职创业,即辞去教职与原单位完全脱离;一种是业余创业,即实行“双轨制”——创业的同时还保留着高校职位。其实无论是全职还是业余,都要面对诸多挑战。

提高成功率,成功案例有相似之处

那么,在现有政策和科研体系大环境下,如何才能有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从而激发更多的科研人员愿意从事成果转化呢?

一是校企合作双方要有足够强的耐心和足够长的心理预期。在这里我想以色谱填料科技成果转化为例,来说明一项科研结果转化成有市场竞争力产品的艰难程度。

液相色谱被广泛用于生物制药、食品、环境、化工、生命科学研究等领域,色谱的核心是硅胶填料微球,其制备技术难度大,研发周期长。全球只有屈指可数的公司具备大规模生产能力。中国硅胶色谱填料长期依赖进口,是名副其实的“卡脖子”技术。为解决中国“色谱芯”问题,科技部曾在色谱填料领域里支持多个重大科技专项,一代代色谱领域科学家为突破这一关键技术壁垒而奉献一辈子,但始终停留在理论和实验室阶段,产业化的巅峰多年难以逾越,实现“色谱芯”中国制造,一直是中国色谱领域几代科学家和企业家共同的夙愿。

我们的研发人员花了两年时间,在实验室成功合成出粒径精确可控的单分散二氧化硅微球,发表了文章,申请了专利。像大多数科研人员一样,起初我们也简单地以为有了这个实验室技术,很快就可以开发出硅胶色谱填料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打破国际垄断。然而事实证明,我们严重低估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难度!从开始产业化,到最后成功,我们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几十人的团队,投资好几千万元人民币,才生产出有市场竞争力的单分散硅胶色谱填料产品,完成科技成果转化。

这个真实的事例非常有代表性。为什么以前很多高校科技人员想与企业合作但最后以失败告终?为什么那么多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从事色谱填料的研发,但大多只能停留在实验室阶段?为什么我们国家色谱领域论文位居世界第一,而最重要的色谱填料却多年以来一直都是空白?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对成果转化的难度缺乏充分的认识,对产业化进程缺乏理性的判断,对从技术到产品的漫长波折缺乏必要的坚守。反过来讲,也就是合作双方都要有能耐得住寂寞并有长期作战的心理准备,都要具备在转化过程中“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能力。当然,合作企业不仅要有足够资金实力,还要有可以对接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能力及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经验和能力。

二是合作双方要正确认识实验室成果与产业化要求之间的鸿沟。这里我再举个例子来说明实验室科研要求和产业化要求之间巨大的差距。间隔物微球是用于控制液晶盒厚的关键材料,制备技术壁垒极高,全世界只有日本两家公司可以生产,价格极其昂贵。如果只是从发表文章上的扫描电镜图看,国内很多高校老师在实验室做的微球与日本企业生产的微球确实并没有什么差别。很多从事微球研究的高校科研人员往往会很自负地说,这个技术没什么难度,我们也有能力做。实际上,科研人员只需要有选择性地拍出几百个比较均匀的微球图像就可以用来发表文章,而市场上用于精确控制液晶面板厚度的液晶显示间隔物,对微球的粒径精确性和均一性要求,与学校发表文章的要求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的差距。首先是规格多,间隔物微球粒径范围从2微米到几十微米都有用,每隔0.2微米就是一个产品规格。因此粒径的控制要精确到0.03微米,而发文章根本无须达到这样的精度;其次是差异率,每个规格对超过粒径范围的微球数量都有极其苛刻的要求,任何一个尺寸有差异的微球,都有可能导致液晶显示屏产品成为废品。因此客户对间隔物微球粒径均一性有严格要求,如1个亿的5.0微米的微球中不能有超过2个是6.0微米以上的微球。不要说大规模重复生产这样均匀的微球,就是从1个亿5.0微米的微球中检测出一两个6.0微米以上的微球,也是极限挑战,而且根本就没有现成的检测方法。况且满足间隔物应用的还远不止粒径精确性和均一性指标的要求,对微球的机械强度、表面性能、杂质含量及分散性,都要求极高。这些远远不是对实验室出来的研究成果简单翻版就能够胜任的。

三是“门当户对”的合作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的关键因素。如果把高校和企业之间合作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比喻为一场“美满婚姻”,需要满足产业化的经验和人才、资金、时间及市场等诸多条件。其中任何一个指标的缺失,都可能导致“婚姻破裂”。

企业找科研院所合作不要盲目“看颜值”。由于一般企业自身科研人员力量薄弱,对项目可行性缺乏基本的判断,往往会“慕名”去找北大、清华、中科院这样知名科研院所的知名教授,感觉能找到机会跟知名教授合作就好比找到金矿一样,能立刻帮助公司做出高科技产品,挣大钱。其实,往往越是好的学校,越是有名的教授,发表的文章越好,其研究内容往往更偏重理论层面,学术价值偏高,离产业化的距离偏远,难度也越大。相反一些并没有什么名气的教授,学术论文没有那么高大上,反而有可能更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做出有用的产品。

同样,科研院所在寻找目标企业时,也绝不能只瞄准“高富帅”——规模大、有钱,而是要找具备科技成果转化所需基本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因为科技型企业本身是依靠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产业化成功发展起来的,这些企业长期以来研发投入大,技术人才多,具有对接和理解高校科研技术的综合素质。而且,这种企业以前有过成功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经历和经验,对产业化的难度有充分认识,对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会有比较客观的评估,在产业化过程中遇到问题时也会表现出足够的耐心和相应的解决能力。如此门当户对的合作,才有可能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作者系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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