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健
■打造“国际人才走廊”,在流动性便利、放权式管理、贡献性奖励上形成符合国际规则的制度体系,为吸引外国高端人才到苏州发展创造条件
■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鼓励开发与创投类企业发展周期、风险特征、资金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不断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支持更多科技企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
■利用好“工匠日”“科学家日”“企业家日”,通过举办系列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挖掘“苏作精神”内涵,助力打响“苏州制造”和“江南文化”品牌,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工匠、学习工匠、关爱工匠的良好风尚
今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江苏要全面融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强同其他区域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的对接,在更大范围内联动构建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更好发挥经济大省对区域乃至全国发展的辐射带动力。”
作为江苏的经济强市和产业高地,苏州积极担当,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中贡献更多的苏州力量。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483.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0%,增速领跑全国;全市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4159.1亿元,同比增长4.9%;全市进出口总额19115.8亿元,同比增长7.9%。
在今年前三季度的经济增长中,新质生产力的引领作用十分显著。年初,苏州就以“新年第一会”的形式召开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会议,优化转型传统产业,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布局未来产业,构建一个由10个重点产业集群和30条重点产业链组成的“1030”产业体系。大力实施包括科技战略平台能级提升工程、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工程、产业技术攻坚突破工程、创新企业培育壮大工程、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工程、创新成果转化加速工程、科技金融赋能助力工程、开放创新合作拓展工程等在内的科创“八大工程”,着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前三季度全市高技术制造业实现产值12872.4亿元,同比增长8.8%,增速高于全市平均3.9个百分点,“专精特新”企业实现产值1884亿元,同比增长8.4%,增速高于全市平均3.5个百分点。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不断提升,苏州入选江苏独角兽企业32家,占全省40%;潜在独角兽企业220家,占全省51%;瞪羚企业486家,占全省36%。截至9月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研究院(所)、创新中心、实验室等研发机构469家,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
展望2025年,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加深,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我们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挑大梁,勇担当,增强区域发展活力。
苏州区位优势明显,位于长三角地区核心地带,紧靠上海,便捷的水陆交通网络,使其成为连接南北、沟通东西的交通枢纽,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苏州产业基础雄厚,目前已汇聚16万多家工业企业,覆盖35个行业大类、172个行业中类和513个行业小类,完备的产业体系使得其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生产需求,并确保产业链具有极强的垂直整合能力,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产业沃土。苏州应充分利用这些优势,推进制度创新,培育新兴产业,汇聚创新人才,活跃资本市场,营造创新文化,积极投身发展新质生产力,使苏州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强劲增长极。
一、推进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保障,能够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释放创新活力,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科技创新的巨大潜能,其核心在于调整和优化生产关系以更好地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30年前,苏州通过“中新合作开发”这一全新的模式,将新加坡裕廊工业园的先进经验带入金鸡湖畔,合理的制度安排、超前的发展规划以及先进的管理方式使之成为知名的开发区品牌。苏州工业园区从“池塘洼地”变成“创新之城”,树立了中新两国合作的生动样板,也是新加坡深度参与中国改革开放的见证。今年11月,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30周年之际,商务部正式发布《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要求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实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制度创新的新突破,基本建成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为全国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示范引领。
苏州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按照国际化原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行政体制改革,持续释放体制机制活力;聚焦扩大制度型开放,探索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二、培育新兴产业
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的先进生产力质态,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等新质生产力的鲜明特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苏州始终把制造业作为“强市之基”,以新型工业化和制造业高端化为发展方向,大力推进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目前已拥有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等3个万亿级产业、11个千亿产业,拥有纳米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高端纺织、高端科技仪器、长三角大飞机、苏南特钢材料等6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智能手机、集成电路、3D打印设备、工业机器人、通信及电子网络用电缆、太阳能电池、新能源汽车等高新技术产品持续涌现并不断发展壮大。
苏州应结合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等万亿级产业的规模优势,依托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发展优势,持续推动传统优势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低空经济、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纳米技术应用及新材料、人工智能及数字产业、新能源及绿色产业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积极布局细胞和基因治疗、生物和信息融合技术、先进半导体技术及应用等未来产业。
三、汇聚创新人才
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人才是第一要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按照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必须把握战略主动,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现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联动,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苏州历来重视人才,自古就是状元之乡,崇文重教、尊才爱才的城市基因延绵至今。近年来,不断优化实施人才引进计划,突出靶向引才,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招才引智新模式。截至2023年底,苏州人才总量达390万人,高层次人才总量42万人,苏州连续12年入选“外国专家眼中最具吸引力中国城市”,连续4年获评“中国最佳引才城市”。今年7月,在第十六届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开幕式上,苏州重磅发布2024版人才政策,打造“人才友好型城市”。
苏州应进一步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围绕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服务等方面,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周期、全要素、全方位支持。打造“国际人才走廊”,在流动性便利、放权式管理、贡献性奖励上形成符合国际规则的制度体系,为吸引外国高端人才到苏州发展创造条件。
四、活跃资本市场
新质生产力的特点主要在于创新,而创新往往伴随着很强的不确定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存在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高、技术要求高等特点,与之相伴的是盈利周期更长、融资需求更高、投资风险更大,资本市场作为链接资本与科技、产业的关键枢纽,其活跃度直接影响着新质生产力的培育效率,资本市场的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对于激发企业创新具有独特的作用。在2023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活跃资本市场,更好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稳外贸稳外资,加强对新科技、新赛道、新市场的金融支持,加快培育新动能新优势。”
近年来,苏州深耕资本市场建设,支持新兴产业和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在资本市场表现抢眼,形成了“246现象”,即经济总量占全国2%,上市公司数量占全国4%,新增上市公司数量占全国6%。目前,苏州拥有267家上市企业,其中219家为境内A股上市企业,排名全国第五。在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同时,苏州高度重视基金在金融招商、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的股权投资生态体系。
苏州应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努力抢抓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历史机遇,积极推动企业运用资本市场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鼓励开发与创投类企业发展周期、风险特征、资金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不断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支持更多科技企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源源不断的动能。
五、营造创新文化
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环境,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时代风尚,构建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生态。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6月24日在全国科技大会上强调:“坚持培育创新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基因,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使崇尚科学、追求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苏州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先后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苏州特色的“三大法宝”,“团结拼搏、负重奋进、自加压力、敢于争先”的张家港精神,“敢闯敢试、唯实唯干、奋斗奋进、创新创优”的“昆山之路”,“借鉴、创新、圆融、共赢”的“园区经验”。近年来,苏州正以高水平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的科技创新离不开创新文化的营造。为此,苏州将每年的4月28日设立为“工匠日”,每年的7月10日设立为“科学家日”,每年的7月21日设立为“企业家日”,以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苏州应利用好“工匠日”“科学家日”“企业家日”,通过举办系列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挖掘“苏作精神”内涵,助力打响“苏州制造”和“江南文化”品牌,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工匠、学习工匠、关爱工匠的良好风尚;拿出“真金白银”,以政策引才,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全社会营造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彰显和发挥企业家作用。
★作者系苏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乡村振兴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