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诗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优越的营商环境,是城市软实力的重要标志,也是苏州引以为豪的金字招牌。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征程上,苏州紧紧围绕“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巩固最佳比较优势”目标,不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在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创新生态、提升政务服务、践行法治诚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中,苏州位列全国第六。并且先后被世界银行、《福布斯》杂志评选为“中国投资环境金牌城市”和“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连续5年蝉联“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连续13年被评为“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的中国城市”。
政策环境迭代升级稳定可及
一是迭代升级政策体系。突出助企惠企,因时因势推动营商环境政策优化升级。苏州持续完善制度设计和具体举措,在省内率先出台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起每年迭代升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4年,以“新春第一会”的方式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以市委一号文件发布《苏州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政策措施》,推动实现营商环境“优无止境、优上更优”。
二是精准施策靶向发力。苏州及时出台“助企纾困解难46条”“支持服务业纾困恢复20条”“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55条”“促进产业投资26条”“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30条”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对困难企业“精准滴灌”,制定新兴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楼宇经济等领域专项政策。
三是着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全面落实中央“民营经济31条”、国家八部委“近期举措28条”以及省“若干措施20条”等政策举措;出台《苏州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近期若干举措》,紧扣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目标任务,全面实施5个方面共20条政策举措,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营造企业家建言献策良好氛围。
四是打造开放融合的创新环境。培育创新土壤,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对接。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市科技局牵头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专项行动,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77.4%,在全省率先建立并推广运用“科创指数”惠企创新政策评价体系,全面落实各项惠企新政策。
五是打造吸引外资“强磁场”。作为中国开放型经济重镇,外资经济是苏州亮丽的城市名片。优越的营商环境、清晰的产业规划和持久的战略定力,是苏州成为外资集聚高地的重要原因。2024年,苏州以中新合作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30周年为契机,大胆试、大胆闯,争取一批先行先试政策,进一步深化开放创新。
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贯彻落实省《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工作举措》《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近期举措任务清单》,积极研究出台《苏州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任务清单》,确保各项任务在苏州落地落实。按照省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我市工作月报和联络员制度,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召开全市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接落实工作会议,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跟踪督查。
二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全国率先编制《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指南》,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政府审查制度的全覆盖,率先出台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率先将第三方评估机制引入公平竞争审查专项抽查。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苏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重 大 政 策 措 施 会 审 制 度》(试行),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制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三是推动资源供给更好更快匹配企业需求。2024年制定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方案、“数据得地”指导意见,有效加强规划资源要素保障。全面优化人才政策体系,制定《关于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人才落户新规实施以来已通过人才落户审核近万人。
服务升级让惠企便民更贴心
一是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免证办”“拿地即开工”“同城通办”,试行以专用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证明,推动“解决一件事”上升为“解决一类事”。出台工作方案完善线上线下帮办代办服务,在全省率先实施“融驿站”“政银合作”,多元联动依托产业园、楼宇设立并开通运营“融驿站”站点,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增值化改革,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及个性化精准指导。
二是构建助企服务网络。2023年底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全市企业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着力构建多维立体企服体系,打造企业动态感知系统,对企服中心建设要求进一步延伸和下沉到镇街。积极构建“1+10+N”助企服务网络,建立市、县级市(区)、镇(街道)三级企业服务中心,按照“企业怎么方便怎么设,效率怎么高怎么来”的原则,统筹优化功能,整合服务资源,强化人员配备,推进县区街镇企业服务中心与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等的深度融合。
法治营商彰显“力度+温度”
一是加强公平执法,尽力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干扰。加快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印发《关于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吴中区、姑苏区等地开展试点,以“白名单”分级分类监管为基础,实行跨领域、跨层级、跨部门“综合查一次”改革模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成立苏州市服务“四新”经济包容审慎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免罚轻罚事项清单,在全省率先试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二是探索多元途径,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国资国企系统清欠工作机制,对清偿情况实施全过程审计监督,并纳入市委第五轮巡察监督重点。开展“类个人破产”试点,采用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模式,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通过免责考查解除债务“枷锁”,获得恢复正常生产生活、重新创业的机会。
营造安商亲商浓厚氛围
一是加速形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社会氛围。以深化推进新时代“两个健康”相关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市民营经济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助企直通”政企恳谈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轮流亲自参加,面对面听取企业家建议,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诉求。积极解决好企业面临的困难,主动回应诉求建议。强化“政企同行”专项行动,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完善政企交流机制,举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完善民营企业信息直报机制。
二是全力营造尊企重企氛围。举办苏州“企业家日”主题活动,宣传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邀请中央和省级媒体关注苏州市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康力电梯受邀参加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专题座谈会,亨通集团典型案例受到《人民日报》头版关注。围绕重点城市、重点企业及优秀民营企业家,做好标杆典型的推荐选树工作,开展民营经济表彰工作。
三是着力打造“苏州最舒心”营商环境品牌。202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对全国30项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苏州“高质量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服务企业发展”典型做法入选。强化全社会协同共建,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相关建议提案,推动企业家建言献策,凝聚共建合力。持续开展“百企话营商”系列宣传,不断巩固“苏州最舒心”的整体印象和群体共识。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经济生态、社会生态的综合反映,是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苏州入选2023城市营商环境“年度创新城市”;获评“2024企业家幸福感最强市”(地级及以上城市);根据工信部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发布的《2023年度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报告》,苏州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综合得分位列地级市第一,在法治环境、融资环境、创新环境等维度都位居第一。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苏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在全国、全省保持领先地位,优越的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沃土,也是苏州引以为豪的金字招牌,但是营商环境没有“天花板”。苏州还需进一步聚焦改革攻坚,强化系统思维、争先意识,加快推动思想观念、领导体制、市场机制、治理方式全方位变革,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在苏州投资创业兴业更加安心暖心爽心,持续擦亮“苏州最舒心”营商服务品牌。
★作者系苏州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