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 | 科创产创融合引领创新主承载区建设
2025-01-21 08:34
来源:苏州日报
责任编辑: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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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文 刘峻峰

■聚焦重点产业及关键环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1030”产业体系,瞄准“源头创新”和“龙头创新”,做强链主企业,积极培育独角兽企业。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载体的规模质量,多途径推动独角兽企业加快成长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企业。

■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适应创新发展的新要求,使科技更好地服务于产业发展。比如全面实施“条例”,营造科创优质环境;贯彻“科创意见”,构建科技转化体系;对标学习先进,借鉴产业科创经验。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是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目标的要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也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苏州市工业规模优势全球突出、产业体系完备,近年来科技创新实力快速提升,通过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协调,构建苏州经济新动力、新模式,是苏州发展的时代机遇,也是建设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的必然选择。

2025年苏州市“新型工业化推进会议”和《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都对“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作了重点部署。作为全国重要的工业城市和拥抱创新的进取城市,苏州承载着习近平总书记“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殷切期望。2024年以来,苏州大力实施科技创新“八大工程”,加快构建“1030”产业体系,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2024年,苏州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4.15%,规上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80%,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分别达47.6%、54%,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构建。

当前,苏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距离“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的目标尚需持续发力。优势与挑战并存背景下,苏州要扛起“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使命担当,需要把握历史机遇,奋力打造一流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坚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的政策支持和发展路径。

一、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成效显著

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要求,聚焦“1030”产业体系,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全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第一,产业科技创新扎实有序推进。2023年,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两个万亿级产业沉锚压舱,全年产值分别达13441.1亿元和14241.9亿元。2024年组建新能源、光子、新型显示、生物医药等8个产业科创联盟;1至11月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3万亿元,同比增长6.8%;累计建设培育创新联合体235家,招引科创项目超万个。

第二,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日益加强。苏州瞄准“源头创新”和“龙头创新”,确保企业创新载体的规模和质量稳定提升。苏州拥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76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2.43万家,数量均居全国第一;科创板上市企业56家,中国潜在独角兽企业108家,数量均居全国第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1.74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400家,数量均居全国第四;中国独角兽企业18家,列全国第六。2024年9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2024年版全球创新指数(GII)》表明,上海-苏州科技集群位居全球第五。

第三,科技服务生态持续优化。苏州通过整合政策资源、金融支持、信息共享等优化科技服务生态的方式,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撑。例如,2023年底,苏州推出“科创指数”融资新模式,包括“科创指数贷”“科创指数惠”,通过构建科创指数评价体系,以“科创指数”小切口带动金融资源优配置,引导金融机构“见分即贷”,帮助科技企业将创新力转化为融资力。目前,“科创指数贷”已帮助4000多户企业获得授信1200多亿元。根据《“中国100城”城市创新生态指数报告》显示,苏州创新生态指数连续五年位列第4,仅次于北京、上海、深圳。

二、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仍有提升空间

市委、市政府在2025年新年第一会上提出全面推进“苏州智造十大行动”,加快打造全球具有领先地位的“智造之城”。实现这一目标,虽有历史机遇,但也存在发展空间。

第一,创新要素协同融合度有待提升。总资产贡献率是衡量企业运用全部资产为社会创造或支付价值能力的核心指标。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新技术产业总资产贡献率为6.83%,而规上工业总资产贡献率为6.81%,表明苏州市科技成果转为新质生产力的效率仍需要提升。一是科技资源利用效率有待提升。尽管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工作不断加强,但多数企业家仍对苏州市现有优质科技资源了解不足,特别是多数传统企业普遍对苏州市重点科技平台功能缺乏认知。二是产业与科技的互通互促性能有待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技术经纪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但苏州市产业与科技双向互促渠道还不顺畅,缺少类似深圳“产业园区+创新孵化器+产业基金+产业联盟”一体化推进模式和合肥“制造基地+研发中心、销售中心、上市主体、供应商集群、配套产业基金”的“1+5”格局。

第二,链主企业创新带动案例较少。近年来,苏州链主企业创新带动集群发展的案例与其他先进区域相比略显不足。例如,上海制造业亮点之“特斯拉效应”。特斯拉临港超级工厂从破土动工到投产再到量产,仅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体现了大型工业项目建设的上海速度,形成了上海营商环境的品牌效应。在上海特斯拉超级工厂周边,聚集了宁德时代、均胜电子、新泉股份、友升铝业、长盈精密等大批零部件供应商,打造了高效的产业集群。在特斯拉落地后的三年时间里,临港规上工业产值翻了两番。2023年,临港智能汽车整车产量突破110万辆,产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对比2019年的314亿元,5年实现了10倍的增长。中国每生产7.2辆新能源汽车,就有一辆来自“上海制造”。再如,合肥招商新模式之“以投带引”。合肥通过“以投带引”招商引资新模式,引入并培育了新型显示器件、半导体和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集群,实现十年“换道超车”。合肥已成为世界最大平板显示基地、186家集成电路企业存储产业基地、科大讯飞领衔的“中国声谷”。江淮、大众、国轩、蔚来已经抱团式扎根合肥。

三、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需精准发力

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苏州科技创新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且苏州历来重视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紧密结合,苏州产业科技创新迎来历史机遇。推动苏州产业科技创新工作争先进位、再上新台阶,建议关注以下几点。

第一,抢抓机遇,谋产业科技创新。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中央和省委均明确指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苏州必须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深化对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的认识,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一是聚焦重点产业及关键环节,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1030”产业体系,根据产业当下急需和长远发展需要,凝练形成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清单,面向全球“揭榜挂帅”,加快产业创新能级提升。在产业链的关键节点上布局建设创新联合体,加快产业核心技术突破,带动产业体系壮大。二是前瞻把握新领域新赛道,塑造新动能新优势。围绕产业细分领域招链引群,抢占新能源产业发展制高点,加速布局光子、氢能、人形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低空经济、商业航天、前沿新材料、量子科技等产业,全面实施“苏州智造”强基提质行动。三是培育独角兽企业,构筑领军企业“养成路径”。独角兽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市场认可度高等特征,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的重要力量。一方面,支持国内外投资机构、咨询机构、孵化器、社会组织等专业机构积极挖掘和培育独角兽企业,并建立独角兽企业服务库。另一方面,针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独角兽企业,多途径推动其加快成长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企业。

第二,深化改革,塑一流科创生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苏州要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适应创新发展的新要求,使科技更好地服务于产业发展。一是全面实施“条例”,营造科创优质环境。苏州应以《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为核心并有效落实,该条例从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平台载体、企业科技创新、科技金融服务、知识产权、科技创新生态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机制进行了全方位系统性部署,强调聚焦产业核心环节和重点领域,推动产业技术发展瓶颈的突破,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二是贯彻“科创意见”,构建科技转化体系。苏州市应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改革,持续支持高校院所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制度,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改革、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许可方式改革、职务科技成果限时转化机制改革等措施。三是对标学习先进,借鉴产业科创经验。借鉴合肥关于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改革经验,进一步完善苏州市相关文件,确保国有资本投资的尽职免责与规范激励的科学性。学习《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推动科技创新、企业培育、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方面综合发展。

第三,补齐短板,强科创要素支撑。打破要素“木桶短板”,促进更多科创资源集聚与协同,推动更多原创性、颠覆性成果涌现。一是实施用地加速服务,加快项目推进速度。生产要素理论指出“土地为财富之母”,因此对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尤其是独角兽企业购置研发、生产用地,可适用混合用地政策,加快审批进度,依法实现“拿地即开工”。二是持续壮大耐心资本,促进“三新”培育效率。发展耐心资本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的重要部署。一方面,苏州应进一步提升创业投资机构质量,提高原创性引领性科技创新项目投资能力,引导创业投资充分发挥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作用。另一方面,随着《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发布,金融资投公司(AIC)将成为科技金融市场中重要的耐心资本。苏州需抢抓扩大银行股权投资试点机会,融合多级国资力量,支持AIC股权投资试点基金在苏州设立。三是加力引育双创人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一方面,聚焦于苏州高端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先进材料、新能源等核心产业,结合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科研平台的人才需求,继续靶向、柔性招引海内外人才。另一方面,在发挥“1+8”人才政策体系、“一站式”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人才公共服务“十条友好举措”等基础上,围绕人才和企业个性化需求,持续提升人才数智化服务能力,打造高品质人才生态,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作者王世文系苏州专家咨询团成员、苏州科技大学教授;作者刘峻峰系苏州科技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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