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健全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
2025-04-04 13:47
来源:苏州日报
责任编辑: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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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铭

2025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江苏要“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上打头阵”。苏州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更为突出,要落实好总书记的重大要求,必须以产业创新引领科技创新,把科技创新的落脚点放在产业创新上,而这些都必须紧紧依靠企业。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科创体系,其重要性、紧迫性正在加快凸显。

近年来,苏州科技企业整体实力走在全国前列,科技企业研发投入产出得到有效提升,科技企业发展综合生态极具比较优势。同时,也存在着短板弱项,比如,龙头型科技创新企业还不够多等,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进一步突出和放大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围绕企业引育、技术突破、成果转化、生态打造,加快构建完善“四项机制”。

一是构建完善分层分类推进的引育扶持机制。存量方面,需要针对国际竞争力标杆企业、高成长特质潜力企业、产业链配套关键企业三种类型企业,分层施策、精准支持。比如,对于高成长特质潜力企业,应用场景对此类企业至关重要,参考北京组建独角兽联盟、设立应用场景协作中心等做法,推动社会面向企业、企业互相之间开放场景需求和数据。增量方面,一要关注科技招商队伍建设,可以借鉴合肥作法,培养按照不同产业链专班化运作、“产业投资经理”式的专业人才,增强招商专业性和针对性。二要关注新赛道产业布局,与深圳、上海、杭州等城市关于未来产业发展的最新政策措施相比,苏州相关政策力度、政策颗粒度还有提升空间。

二是构建完善精准有效突破的组织推进机制。一方面,实施“揭榜挂帅”和“赛马制”的时候,要避免为了揭榜而揭榜、为了赛马而赛马,要考虑建立竞争充分的组织推进方式。另一方面,在离岸创新方面,可以考虑把享有技术研发、孵化成果支配权作为政策核心支持标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技术攻关效果。

三是构建完善供给需求衔接的协同推进机制。科技成果转化要以企业和市场需求为牵引。发挥服务企业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推动高校科研机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重视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建设,这是跨越“创新死亡谷”、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两个关键环节。优化由龙头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系统解决科技成果“找不到”“不好用”“转化难”等问题。

四是构建完善鲜明鼓励创新的服务保障机制。加强重点部门工作联动,为企业紧缺人才、前沿技术、重点项目等提供更多资源支持。持续深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推广转化。进一步完善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的渠道体系,既面向领军企业、规上企业听取诉求建议,也兼顾中小微企业、初创型企业的困难挑战,系统梳理收集到的个别情况、具体诉求,推动面上类似问题的一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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