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请注意!个人贷款新规8月1日起实施
2026-07-31 16:47
来源:姑苏晚报
责任编辑: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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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戴晓刚)8月1日起,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实施。

《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向借款人提供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这意味着,今后,个人贷款息费将告别“糊涂账”,变得透明化。

根据《规定》,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指的是由借款人承担的与贷款相关的各项息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正常履约成本,以及逾期罚息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

此外,《新规》还明确,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要由借款人本人签字确认;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则需设置强制弹窗、强制阅读等环节,确保借款人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

目前,各大金融机构都在积极推进业务流程优化、系统改造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力求在8月1日前全面达到监管要求。如恒丰银行近期发布公告,明确自8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将与每一位客户签署《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逐一列明贷款本金、各项息费明细、收取主体及对应的年化水平。

根据《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该行将列明办理个人贷款业务需承担的全部融资成本,包括贷款本金金额、成本项目、收取方式、年化水平、收取主体等。同时,该行还将列明贷款逾期或被挪用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项目及其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

值得关注的是,《规定》明确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商业银行,还包括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

这意味着市民日常接触的各类个人信贷产品,从国有大行的房贷、汽车金融公司的车贷,到消费金融公司的现金分期、小贷公司的经营贷,都必须清晰地展示贷款的综合成本构成,个人贷款行业正式迈入“透明计费”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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