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案入选最高检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
2026-11-02 16:37
来源:交汇点
责任编辑: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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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汇点讯 今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迎来实施5周年。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8件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聚焦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其中,江苏检察机关办理的刘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

被告人刘某,女,1988年出生,无业。2023年,被告人刘某在境外务工期间获悉我国特定公民个人信息可向境外出售牟利。刘某回国后,专门设立房产中介公司,招募人员在各类平台专门搜集“一手女房东”发布的房屋租售信息。刘某筛选整理出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女性相关信息后,向境外人员出售。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刘某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4万余条,非法获利19万余元。

被害人李某因个人信息泄露,被境外犯罪分子诈骗29万余元,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25年5月30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刘某自愿认罪认罚。2025年7月4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判决已生效。

本案侦查期间,公安机关依据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机制,就刘某收集网络公开房源信息并向境外出售的行为定性问题,商请检察机关研提意见。检察机关结合刘某主观明知、信息来源与用途、交易对象、危害后果等在案证据,向公安机关提出相关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侦查方向,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刘某认知能力、既往经历等方面收集固定证据,全面查清出售的个人信息内容。

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机关意见,查明刘某向境外出售的信息包含房产位置、房屋面积、租售价格、租售人性别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后公安机关对刘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依法惩治向境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实质化审查在案电子数据等证据,对涉案信息进行去重统计,依法准确认定刘某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4万余条。全面梳理涉案资金流水、转账记录等证据,结合刘某出售信息的聊天记录,依法认定其违法所得数额为19万余元。

根据法律规定,刘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条数超过5000条、非法获利超过5万元,属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检察机关以刘某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社会危害性大,情节特别严重,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获法院判决支持。

本案中,刘某迎合“市场需求”瞄准特定对象,有针对性地抓取网络公开的特定个人信息,未经信息权利人同意,违背信息公开目的,加工整理后非法向境外出售牟利。检察机关结合案件办理,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风险提示,建议主管部门加强网络平台监管,促进规范房产中介行业治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走访辖区多家房产中介公司,通过案例宣讲、交流座谈等方式,助力房产中介企业完善房屋租售信息线上发布审核与安全防范机制,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卢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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