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圆桌 | 上海大都市圈同城化发展 苏州应抢抓机遇主动作为
2026-04-28 16:41
来源:苏州日报
责任编辑:高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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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振明

同城化是中国城镇化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是都市圈的本质特征。“十五五”时期,苏州作为毗邻上海的江苏省辖市,要在江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走在前作示范中挑大梁,不断提升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富裕水平,应深度融入上海大都市圈,着力在空间规划、治理体系、公共服务等领域推进与上海的同城化,在解决好都市圈同城化发展问题上“出经验”。

都市圈同城化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趋势

中国的城镇化已从单一城市发展进入城市集群发展的都市圈时代,都市圈的本质是同城化。地理邻近但分属不同行政区的多个城市,之所以可以由其中某一个或某几个超大特大城市为核心环绕并容纳为一个圈,成为都市圈,就在于其相互间由于密切的经济社会联系而具有同城化特点。同城化,就是都市圈内各城市由于相互间经济社会联系的日趋紧密,而使各自的行政边界越来越趋于模糊,居民在城市间的交通往来、就业流动、日常生活,如同处在同一个城市。同城化的意义不仅在于城市间联系紧密、资源优势互补、要素自由流动,更在于利益共享,重在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发展,走向共同福祉。同城化是现代化都市圈发展的重要趋势,是优化城市体系、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它不仅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也是可以由人为的国家力量引导、规范和干预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对于都市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同城化发展,促进通勤便捷高效、产业梯次配套、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之所以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动,在于同城化对于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同城化表现为都市圈内城市间人员往来密切、交通联系紧密、空间一体化程度高,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和发展成果共享,能使都市圈具有单个城市所不具有的更大产业和更多人口的承载功能。同城化水平低,都市圈内的产业和人口依然会向作为都市圈核心城市的超大特大城市集聚,导致超大特大城市规模继续膨胀扩大,难以将超大特大城市的人口和产业向周边及外围地区疏解,无法缓解超大特大城市的“大城市病”,以至于区域协调发展受阻,更多“大城市病”突显。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动上海与近沪区域及苏锡常都市圈联动发展,构建上海大都市圈。2024年,上海大都市圈再次扩容,从2022年《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确定的“1+8”即9座城市市域行政范围扩展为“1+13”共14座城市构成的空间布局。2025年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政府组织苏州等13个设区市政府联合研究编制《上海大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2025-2035年)》,提出要依托分别覆盖上海中心城区向外约100公里、200公里、300公里范围的“通勤生活圈”“同城功能圈”“产业协作圈”等三个空间层次,共同推动上海大都市圈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不同城市间的同城化水平有差异。从上海与周边城市间的人员往来密切程度、通勤时间、空间一体化程度,以及语言文化的相互认同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等一系列具体数据指标看,苏州与上海的同城化水平为上海大都市圈内诸多同城化地区中最高。

处于上海大都市圈第一空间层次“通勤生活圈”的苏州,应当充分借助区位优势及与上海同城化的既有基础,更大作为,深化与上海的同城化发展。2024年国务院《关于持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支持上海与苏州同城化发展”,意味着沪苏(州)同城化已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支持上海与苏州重点领域同城化发展”,为苏州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同城化使苏州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

同城化对都市圈内核心城市和圈内其他城市都会产生多方面影响。在现代化都市圈形成之前,或同城化程度较低的地区,行政区划所形成的行政分割使分属不同行政区的城市之间会呈现发展的非均衡性,资源要素向作为核心城市的超大特大城市集聚,并加剧城市间发展差距。同城化缩短城市间时空距离,使非核心城市可依托核心城市的资源优势,加快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核心城市也会受到相应的冲击,其优质资源被毗邻城市、周边城市分享乃至被稀释。另外,核心城市与周边城市间交通便捷,带来核心城市日趋增加的人流,这些人流既带来消费增加,也带来核心城市在交通等基础设施方面遭遇更大压力。都市圈同城化也有利于核心城市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传统产业向周边地区转移,利用自身科技创新优势,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培育,并实现其部分城市功能的向外疏解,缓解其作为超大特大城市所具有的“城市病”。简言之,同城化对都市圈内核心城市和非核心城市都会产生程度不同的正负双面影响。

上海大都市圈同城化,是苏州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苏州可以借助其与上海的既有较为悠久也较为紧密的经济社会联系,更大程度承接上海这一超大城市的“辐射带动”,实现与上海产业链协同到创新链同构的转变,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升空间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但沪苏(州)同城化也面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突出表现在新兴产业协同、科技创新合作、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存在某些困难。从上海苏州两市“十五五”规划明确的产业发展规划看,苏州与上海的产业发展既有合作,也有较高的重合度,使苏州既能受上海辐射带动,也可能受到某些虹吸。在同城化发展所需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资源共享方面,沪苏(州)两地还受到行政区划、城市行政等级和具体的行政管理体制束缚,存在跨行政区合作的收益补偿何以能对等、共享机制建设如何可行的难题。

要在同城化发展挑战中主动作为

中央和省都支持苏州与上海同城化发展,上海也高度重视与苏州的同城化发展,苏州要主动作为,积极应对挑战。

一要精准对接上海发展规划。都市圈同城化发展的首要问题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能超越单个城市局部利益的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战略规划,以规划引导人口、产业等在城市间协调布局和协同发展。上海是上海大都市圈的核心城市,处于龙头地位。苏州作为上海大都市圈内行政等级为省辖设区市的构成部分,不仅要积极对接《上海大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2025-2035年)》的规划目标和跨界协同要求,更要精准对接上海城市发展战略和交通、产业等各类规划,推动苏州发展目标和具体行动与上海各类规划有机衔接,主动融入上海发展战略和上海大都市圈发展规划体系,要在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等方面承接好上海作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城市功能外溢和辐射带动。

二要全面参与合作治理机制。上海大都市圈同城化是跨越沪苏浙皖多个省级行政区的同城化,打破行政壁垒,构建跨行政区合作治理机制,推进不同城市政府间协商,推动城市间交通建设、产业和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是同城化的重要基础和重要支撑。苏州要借助既有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所形成的跨界协调机制,更多参与既有的政府间协商,努力创设政府间协商新机制,寻求交通互联互通、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与上海的协同,以及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的融合。要多层次全方位参与跨界合作治理。苏州所辖各县级市(区)要加强与上海毗邻区域的对接对话,如昆山市、太仓市强化与上海嘉定区的空间协同,推进嘉昆太产业创新协作;相城区借助其与上海虹桥间的高密度通勤,对接和融入上海虹桥商务区产业布局,形成产业发展互补共赢格局;苏州工业园区深度参与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G60科创走廊建设,加速成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在城市政府间加强协商沟通、对接对话的同时,也要加强非政府组织间的合作,支持和鼓励沪苏(州)两地企业间、科研院所间的创新合作,参与及推动建立各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市场的力量搭建产业和科技创新协同平台。

三要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都市圈同城化发展要求公共服务一体化,实现圈内城市间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公共服务具有满足居民生活需求的基本功能,这种功能支持人口随公共服务布局而流动,由此推动城市功能向外扩散,达成都市圈同城化目标。都市圈公共服务一体化,首要的是完善和实施一体化规划。通过一体化规划将城市间资源进行整合,推动都市圈内各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通达均衡。苏州要通过财政支持,寻求与上海的合作,引进上海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提升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水平。苏州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水平的提升,既能满足本市居民对美好城市生活的向往,吸引周边城市的资源要素在苏州合理配置,又有助于苏州更多承接上海大都市圈核心城市上海资本、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的外溢,实现苏州更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江苏高校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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