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精神药品开取新规实施
2026-10-02 12:00
来源:姑苏晚报
责任编辑:邹逸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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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陆珏)为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保障临床合理需求,防范流入非法渠道,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制定了《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根据该文件要求,苏州市广济医院进一步制定了门诊开具、领取麻精药品新规,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在苏州市广济医院进行相关就诊、取药,须实名核验。

患者本人就诊取药:患者本人至该院就诊开具麻精药品,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便于医师核对身份信息后开具处方。

家属代就诊代取药:如患者因身体情况等一些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院,由代办人代办就诊、代取麻精药品的,必须同时提供患者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两份证件缺一不可,医师核验双方身份后方能开具处方。

未成年人取药: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开具麻精药品处方时,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签署书面知情同意。

如需开具拟带离医院使用的麻精药品,患者或代办人需现场签署麻精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该知情同意书将告知药品成瘾风险、按医嘱服药、定期复诊、严禁私自转卖、过期/未使用药品处置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签署后的《知情同意书》由该院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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