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沈语侬)近日,市民吴先生反映,他在吴江华溯红旗汽车销售门店购车后,因车辆购置税未缴纳,无法办理正式牌照。吴先生称,购车时双方约定13.8万元全包落地,包含购置税及上牌费用,相关款项已全部支付给商家。但是,双方就购车合同中另一部分费用是否包含在总价内产生争议,商家便将购置税扣了下来。
吴先生告诉记者,9月30日,他从位于吴江区莺湖南路135号的华溯红旗汽车销售门店提车,购车总价为13.8万元,合同上有手写字体说明包括1万元购置税。他认为,从订车到提车,双方一直按照“一口价、全包落地”的方式沟通,购置税、上牌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内。
10月18日,吴先生预约前往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却被告知车辆购置税尚未缴纳,无法办理正式牌照。
“钱我们已经全部交给店里了,结果到了车管所才发现税没有交。”吴先生说,由于车辆暂时无法办理正式牌照,临时牌照又即将到期,他感到十分被动。他希望商家履行合同约定,尽快解决车辆上牌问题。
针对吴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联系了门店负责人葛先生。葛先生表示,合同中另有一笔1万元的相关费用,双方对于这笔费用是否包含在13.8万元的购车总价内有争议。
记者在购车合同上看到,的确有一行手写内容为:“贷款70000元;3000元盗抢险;2000元档案整理费;5000元GPS手续费。”上述三项费用合计为1万元,但合同并未写明这笔费用是否涵盖在13.8万元内。
葛先生说,这笔费用不包含在13.8万元中,是在贷款获批、确定贷款金额并安排车辆安装GPS后,补充写入合同相关内容的。据吴先生表示,商家增添这笔费用时,自己没有注意,商家也没有向其解释说明。吴先生因此认为,自己无需另交这笔费用。双方争执不下,门店便没有帮其缴纳购置税,如今临时牌照即将到期,车辆迟迟无法上牌。截至目前,双方仍未协商成功。
江苏孚佑律师事务所纪慧律师分析认为,合同中“包含购置税10000元”的手写内容,从其位置和表述看,应理解为购置税包含在13.8万元总价内。而“贷款70000元;3000元盗抢险……”等条款,应属于贷款方放贷时提出的要求,可能构成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但吴先生已完成贷款,且合同载有该条款,其作为签约方对合同内容仍负有一定注意义务。就购置税而言,依合同约定,商家负有缴纳购置税并配合上牌的义务。商家在增添附加费用条款时,未向吴先生明确说明,也未及时要求其支付,自身存在告知不充分的责任;其以附加费用争议为由暂未缴税,缺乏合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