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2026-10-11 13:10
来源:苏州日报
责任编辑:邹逸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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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王维主持

苏报讯(记者 朱琦 丁雄)昨天,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审议研究相关事项。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维主持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采用“序言+7章”的体例,共有65条,主要包括序言、总则、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立法精神、价值遵循、条款要义,坚持学思结合、知行合一,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民族工作“三项计划”,进一步畅通民族交往渠道、丰富交流活动、建强交融平台,持续增强凝聚力与向心力。要扎实推进“对口支援”“红石榴家园”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大对民族特色产业的孵化培育,助力各民族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各民族共建共享发展成果。

会议还审议研究了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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